首页>资讯>“珠宝大王”谢瑞麟被判3年3个月
标签: 谢瑞麟—旅行社 
“珠宝大王”谢瑞麟被判3年3个月
作者:同程网发表时间:2008-5-11 10:10:24来源:http://www.17u.com
共有网友发表评论0[收藏]
  

旅游支付宝   香港著名珠宝商谢瑞麟涉嫌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一案9日在港宣判。香港区域法院裁定谢瑞麟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以及盗窃等罪名成立,判处其入狱3年3个月。 

  区域法院还判处同案的另外一名被告、谢瑞麟的儿子谢达峰有期徒刑5年;涉案的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其他3名人员则分别被判处3年9个月至4年3个月。  
  
  被告代表律师在法院裁决后表示,正在考虑是否提出上诉。 

  法院提供的案情透露,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前主席谢瑞麟、公司现任主席兼执行董事谢达峰、前副主席及财务董事钟婉玲、前副主席兼行政总裁温比得和前高档陈列室推广经理王庭芳等5名被告涉嫌连续10年向旅行社和导游提供1.7亿港元非法回扣,安排游客光顾公司陈列室,并涉嫌盗取公司公款338万港元及伪造账目。 
  谢瑞麟涉嫌提供非法回扣一案在香港广受关注,区域法院对5名被告的聆讯超过了100天。区域法院不久前裁定5名被告罪名成立。 

  案情回放 

  由于香港本地对金饰的需求不及内地旅客,所以金店的生意大多依赖旅行团。金店给导游的佣金与首饰加工费挂钩,这份开支一般被转嫁到旅游团员身上,首饰售价会调高五至六成。据《信息时报》报道,"谢瑞麟"每日可接待30个内地团,生意额高达180万元,全年营业额过6亿元。 

  香港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表示,旅行社职员未取得公司同意,私下收受回佣则属违法,而谢瑞麟等人涉嫌的正是非法回佣。
【声明】同程旅游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参考信息。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于 谢瑞麟—旅行社 的文章

发表评论

昵称:匿名:后发表评论
请您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Ctrl+Enter]
验 证 码:
为了安全,请将右图中的5位数字填入,如果不清楚,点击图片换一组数字

旅游图库

旅游日历

城市商旅指南

旅游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