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上调到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上调到100元调整后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通知明确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按调整后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