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笑谈2006中国导游界8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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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一个多事之秋,很多的旅游节的矛盾集中在导游身上,南华在2006的最后一天作出总结,只当笑谈
| 一.导游造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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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敬民写了一篇文章,发在网上了,题目是《叫我如何不宰你》,大家可以搜索邬敬民的名字或者文章的题目。邬敬民要勇敢地呐喊,大声地呼唤,唤醒人民的意识,唤醒人民的尊严。邬敬民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邬敬民们也需要有一个自己的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广东省导游协会已经成立了,相信深圳市也会成立导游协会,如果有那么一天,邬敬民要成为你们的领导,你们愿意支持邬敬民吗?(绝对热烈的掌声)谢谢。邬敬民有名片,上面有邬敬民的QQ、MSN、电话,有谁愿意跟邬敬民联系的,请过来拿。 短暂的几分钟很快就过去了,象第一天一样,同样引起了会场上的轰动。回到家中,打开电脑,不少人加邬敬民的MSN和QQ,支持邬敬民的人越来越多,让邬敬民感受到了莫大的欣慰。——来源:邬敬民博客 相关连接:太多了,大家自己去找了 南华笑谈: | ||
| 二.导游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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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导游,先救游客!”—— 2005年8月28日,湘潭新天地旅行社23岁的导游员文花枝在一场重大交通事故中,身负重伤仍镇定自若,把宝贵的救援时间让给游客,自己却因耽误了最佳救治时机永远失去了左腿。 相关连接:文花枝专题 南华笑谈: | ||
| 三.导游罢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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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导游是典型的三无人员: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最低保障,”记者通过广州组团社联系上一位参与“罢导”的导游刘丰(化名),刘丰自嘲地告诉记者,“每带一个团,我们要交给旅行社每人30元~70元的人头费,每趟30元的接人费和每团150元的上车费,也就是说还没有带团,我们就欠了旅行社几千元的债了。” 新闻连接:九寨沟数百导游罢工 西双版纳导游罢工的新闻已经找不到 另外还有张家界导游罢工 南华笑谈: | ||
| 四.导游挨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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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导游在深圳世界之窗喝啤酒看节目,其中一人喝高后,被景区工作人员架走。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双方在等车去派出所时,再次爆发冲突,一名另外赶来的导游程春雷摔下地铁通道昏迷。昨日经医院检查,程三根肋骨骨折,另外一名导游门俊涛也有轻微皮外伤。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海南琼海市白石岭风景区发生了一起罕见的群殴事件,一名导游在事件中被打伤。27名来自东北的游客就“3·15”事件向有关政府部门及媒体进行联名投诉。被业内人士称为“海南旅游史上第一次发生在景区内的恶性群殴事件”至今余波未息,并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 为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低素质的司机在开旅游车??为什么旅游车的司机不需要考试?为什么旅游车的司机不用年审?为什么旅游车的司机可以没有职业道德?为什么旅游车的司机从来没有被罚过“分”?为什么? | ||
| 五.导游下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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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出游途中遭遇的一幕让赵先生感到心寒———导游小李姑娘在一群咄咄逼人的游客面前,不得不当众下跪恳求谅解。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无论小李如何跪着解释,众游客始终漠然待之,无人伸手搀扶。作为整个事件的亲历者,赵先生前日特意致电媒体,请同行的53位游客扪心自问:出门旅游,当自身利益遭遇他人尊严时,我们是否应更加宽容些呢? 南华笑谈: | ||
| 六.导游车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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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连接:一个导游、一场车祸、一只右手 大连考察团在台湾南投发生车祸 赴机场准备出游 车撞隔离墩1死7伤 …… 南华点评: | ||
| 七.导游发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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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13日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指出,将探索建立公平透明的导游薪酬制度。出门旅游是件开心事,然而部分导游由于没有底薪,为了保证收入,频频给游客增加购物环节以求多拿回扣,让游客心情大打折扣。为此,国家旅游局表示,要以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导游从业的激励保障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公平透明的导游薪酬制度。建立以基本工资和导游服务费为主体,带团补贴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制度。二是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执业激励机制。按照导游职级与经济收入挂钩的原则,探索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导游执业的基本保障制度。旅行社、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导游人员基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
专职导游将领“基本工资” 给导游工资是“基本善” 广州旅行社或减全职导游 南华笑谈: | ||
| 八.导游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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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11月20日,米先生接受XX导游服务公司的委派,为XX国旅出团过程中被打劫负伤,在负伤后,XX导游服务公司和XX国旅均称与米先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负责米先生的工伤责任,在万般无奈情况下,米先生于2005年一月以人生损害为案由对两家公司在罗湖法院提出诉讼。2005年二月底开庭,三月份法院作出一审裁定,以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委理由驳回米先生的诉讼请求。米先生于三月份在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XX导游服务公司作为胜诉方,却提起上诉,要求法院重审。在10月份终审裁定驳回XX导游服务公司的上诉请求,11月份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结论出来,认定米先生为工伤,XX导游服务公司应付工伤责任。XX导游服务公司不服,在此期间为了逃避责任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更改其经营范围,试图逃避承担责任,在2006年1月提起了行政复议,之后又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诉讼二审已经审结,判决驳回XX导游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XX导游服务有限公司,两年以来拒不承担相应责任,使米先生去年几近失业一年时间,给米先生身心带来极大痛苦以及高额的债务负担。长期以来,XX导游服务公司逃避法律责任以及对在其注册的导游进行偷换概念,使得几百名导游的利益受到侵害。 相关连接:在深圳市政府市旅游局投诉不良导游服务公司的投诉信 如何面对工伤——同程直播室9月21日讨论记录 南华笑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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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程大三
评论
手背上的蝴蝶2006-12-31 20:59:18
说是笑谈,其实心依然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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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程旅游2007-12-13 13:58:42
再大的困难,再大的错误,都不要给游客下跪! 人都是人,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解决问题就行了。 何必那么懦弱,丢了人格也解决不了问题。 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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