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共有 0 人推荐此文!
昨天,有朋友说:“我在网上又看到你写的《美哉,马鞍山》了,可是,署的却不是你的名,而是一个叫‘诺中’的人,他在同程旅游网上有个博客,在那里看到的。”这两天,一直在忙着校对书稿,没顾得看。今天晚上,抽了点时间到网上来遛遛,打开了“诺中的同程博客”,还真看到了我写的那篇文章,不过,作者的名字一栏写的却不是我,而是“诺中”。于是,我在抄袭我的文章后面做了如下评论:
“诺中先生,我叫赵林海,博客用户名叫云泉飞瀑,是内蒙古喀喇沁旗人,也是《美哉,马鞍山》的作者。跟您说吧,我不反对别人的博客转载我的文章,但是,任何人不能侵犯我的著作权和署名权。请您尊重作者的权益,赶紧中止您的侵权行为吧。再说,您把我的文章的一些题目加到了正文中,给人以难以理解的感觉,您自己没感觉到么?我的这篇文章早就在《快乐草原网》和《探秘马鞍山》上发表了,我的博客上也发表了。发表这篇文章的博客是
http://blog.163.com/cfklqzlh和
http://blog.sina.com.cn/u/1259213762。如果您继续侵犯本人的著作权和署名权,我将通过各种方式包括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不知道诺中先生能否见到我的这条评论,但愿他能改正错误。
我顺便打开了诺中先生的其它博客日志,还真有不少文章呢。不过,是不是他写的?我在自己的心里打了个问号。